日前,吉林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下发表彰决定,吉林大学榜上有名,获得2007—2009年度吉林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几年来,吉林大学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精神文明重在建设原则,加强组织领导,探索精神文明创建新机制,拓宽创建活动内容,全面实现高等学校的社会责任,以实现高水平研究型大学为目标,以构建和谐吉大为动力,以服务社会为己任,弘扬主旋律,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广泛、深入、扎实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卓有成效、富有特色,在发挥高校优势、积极服务地方、主动参与地方经济社会建设等方面做出了很大贡献,多次受到吉林省、长春市表彰。(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