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公布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附件1),为进一步规范校内自办报刊管理,现请校内开办内部资料性出版物(自办报刊)的各单位,按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核发申报材料一次性告知单》(附件2)中的具体要求,严格对照本单位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实际情况,符合具体要求的,填写《吉林省内部资料性(连续性)出版物申请书)》(附件3),填好后,根据《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核发申报材料一次性告知单》中相关要求,自行申报准印证;不符合相关要求的,暂不出版。

    现就具体填报相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封面“主管单位”处,填写吉林大学党委宣传部。

    2.《申请书》中第四部分,主管单位意见(盖章)处,需加盖党委宣传部公章并由负责人签字,请各单位负责人于2021年4月8日至4月15日工作时间到鼎新楼A区742室签字盖章。联系人:兰去非 电话:85168809

 

 

    附件1:《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

    附件2:《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核发申报材料一次性告知单》

    附件3:《吉林省内部资料性》(连续性)出版物申请书》

 

  

党委宣传部

202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