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校内自办报、刊(电子出版物)的规范化管理,营造良好校园舆论氛围,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校内自办报、刊管理的规定》及教育部相关要求和有关文件精神,学校决定于近期开展校内自办报、刊(电子出版物)申办、停办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刊停办报备
各单位和部门所辖的自办报、刊(电子出版物)因工作安排,计划(或已经)停办的,主办单位需填写《吉林大学自办报、刊停办申报表》,向党委宣传部报备。
二、报刊新办申请
各单位和部门所辖未申请校内刊号的,以及因工作需要,计划新申办的自办报、刊(电子出版物),主办单位需填写《吉林大学自办报、刊新办申报表》,履行申报程序,经学校审核批准、编发校内刊号后方可继续出版。
三、报备或申请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加盖单位或部门公章,并于8月26-28日工作时间报送至鼎新楼A742室;电子版(命名格式为“刊号-报刊名称”,例“14X-XX学院信息简报”)同时发送至邮箱cuizengduo@jlu.edu.cn。
联系 人:崔曾多 兰去非
联系电话:85167488
党委宣传部
2020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