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共长春市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关于对各高校2016年度开展“高校文明杯”竞赛活动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进行检查和验收的要求,为全面展示我校一年来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现面向全校开展2016年度“高校文明杯”竞赛活动暨精神文明建设总结工作。根据工作安排,请各有关单位上报相关材料,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结重点内容

  1.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学校研究制定《关于深入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通知》及实施方案。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学习宣传教育,通过在校园内举办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坚定广大师生理想信念情况。(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纪委办公室、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校团委)

  2.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推动学校改革发展工作情况。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成果,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着力形成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在适应新常态中提升党建科学化水平情况。(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纪委办公室)

  3.弘扬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价值观融入高校教书育人的各个环节,推动核心价值观“六进”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进社团、进网络、进公寓”和“成人、成才、成功”道德实践活动,加强大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包括加强宣传干部和学生进行专题培训情况,取得具体成效。以“青马工程”建设为主线,加强大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践创新情况及工作成效。本校评比先进单位、岗位明星、优秀学生等情况,重点总结“师德先进个人、师德标兵”“十佳大学生”“自强自立大学生标兵”“十佳班级”“十佳学生会”“十佳学生会主席”“十佳女大学生”“优秀研究生”等。(党委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校团委、妇委会)

  4.以“高校文明杯”竞赛活动为载体,推动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情况。重点考察学校公民道德建设、参与文明城市建设情况;参与“长春好人”评选和“万名大学生志愿者进社区”“四送一做”即“送理论、送科技、送卫生、送文化,做文明使者”工作情况;开展志愿服务及组织、机制建设情况;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大学生志愿者开展慈善活动情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国梦公益广告宣传标语分布情况;文明交通、文明上网、文明餐桌情况;公共场所师生文明行为及遵守公德情况。(校长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教育工会、校团委、妇委会、后勤服务集团、保卫处)

  5.参与长春市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加快科研成果就地转化,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情况。(党委宣传部)

  6.以科技拥军为中心,开展军()民共建情况。(保卫处、学生工作部)

  7.校园文化建设以及文化活动设施建设情况。(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教务处、教育工会、校团委、体育学院、资产管理与后勤处、基建处等)

  8.校园环境建设和校园综合治理情况即校园内部环境、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情况,包括校园基建、安全监控、网络监管、电子阅览室使用情况;大力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定期主办消防安全和防暴演练,严格加强校园网络监管工作,实行网络实名登记,提高学生网络道德素质情况;抵制敌对势力利用宗教对校园进行渗透破坏,防范敌对势力在校园从事渗透破坏、情报搜集和策反活动情况。(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部、保卫处、网络中心、图书馆、后勤服务集团、资产管理与后勤处、基建处)

  9.组织学生参加第七届大学生科技文化艺术节系列活动以及学校开展校园文化活动有关情况,围绕“创新、创业、创造”主题实践活动,扶持和促进大学生创业就业工作情况。(教务处、就业指导中心、校团委)。

  10.加快科研成果转化、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情况(人社处、科技处、社科处、资产经营公司、科技园)。

  11.在市级以上媒体宣传报道,获市级以上奖励情况(各有关单位以表格形式上报,见附件)。

  二、照片材料要求

  各单位有关“高校文明杯”竞赛活动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获得校外各级各类表彰、奖励情况的有关文件、证书、奖状、奖旗、奖杯等,上报照片电子版材料。

  三、档案材料要求

  四、各单位按照考核内容进行总结归类建立文件夹报送,将已经下发的各种工作方案、会议(活动)记录、文件、简报、宣传材料、规章制度、计划、总结、通知、决定等实物材料一并报送,有原件(红头)请提交原件,检查结束后返回原单位,没有原件的请提交复印件,重点审核内容如下:

  1.创建工作长期规划、短期计划、年度部署,有关会议记录和有关领导讲话;

  2.机构设置、队伍建设、经费投入等情况;

  3.有关创建活动的文字、图片、音像资料;

  4.有关支持公益事业和开展对口支援、扶贫帮困、奉献爱心,单位内部开展关心职工工作、学习、生活等活动情况的记录;

  5.工会、职代会开展活动情况记录,包括民主管理,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等内容;

  6.领导班子廉政建设情况;

  7.创建活动效果。包括社会各界对本单位的评价、单位受上级部门表彰和单位内部表彰情况等,通过文字、图片、音像等加以体现。

  四、总结材料上报要求

  各单位撰写总结材料主要涉及201510月至201610月期间“高校文明杯”竞赛活动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材料字数约为800字,突出重点,展示亮点,并请于127日(星期三)下班前将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照片、档案等材料请于同日报送党委宣传部办公室。

  联系人:赵鸿宇

  邮  箱:zhy6699@jlu.edu.cn

  电  话:85167487

  地  点:中心校区行政楼1016

 

  附  件:1.市级以上媒体宣传报道统计   2.市级以上奖励统计

 

 

 

                                                                                                            吉林大学党委宣传部

                                                                                                              2016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