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工委、基层党委(总支):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要求,现就我校国家宪法日开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重大意义
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通过科学民主程序形成的根本法。宪法教育是法治教育的首要内容;培养尊重宪法、维护宪法尊严的意识是树立全社会法治意识的核心要求。各党工委、各基层党委(总支)要以开展宪法的学习宣传教育为契机,深入扎实开展富有实效的活动。2014年教育系统宪法学习日主题是:宪法是国家根本法。
  二、在国家宪法日集中开展宪法教育活动
在2014年国家宪法日,我校以弘扬宪法精神为宗旨,以宣讲宪法基本原则和基本知识为重点,全面开展宪法学习教育活动。
  1、以基层党委(总支)为单位,采取座谈会、报告会、知识竞赛、文艺活动等多种方式,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相结合,自主组织师生开展宪法学习教育活动。法学院等相关学院和学生相关法律社团、志愿服务社团要发挥专业特长,以国家宪法日为契机,积极开展走进社区、中小学开展宪法教育实践活动,宣传宪法,弘扬法治精神。
  2、附属中小学要营造学习宪法的氛围,积极开展宪法晨读活动,选择宪法序言及正文中的适当章节、条款,组织学生积极朗读;举行特别升国旗仪式,了解宪法关于国旗的规定;上好一节宪法教育课,围绕宪法学习日主题,以专题教育、社会实践、班会活动等形式组织师生集体学习宪法;附属中小学校长要组织一次教职工宪法学习活动或讲授宪法教育课,以灵活多样的教育方式和教学方法开展好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
  三、积极探索建立宪法日宣传活动长效机制
各党工委、各基层党委(总支)要将宪法日学习宣传教育活动作为近期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实,并且与第六个五年普法宣传活动相结合,在探索建立长效机制上下功夫。
  1、科学安排宪法学习内容,加强法治精神培育。不仅要学习《宪法》基本原则与内容,学习立法法、选举法、人大及各类国家机构组织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等相关宪法性法律,还要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现行宪法施行30周年大会上讲话等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吸纳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指导下形成宪法学术研究成果等,并且长期坚持学习宣传教育活动。
  2、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保证全员参与。各单位要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宣传教育方案,动员师生广泛参与,扩大覆盖面。各单位把本次集中学习教育开展情况于12月10日前报到党委宣传部。
  3、总结经验,挖掘典型,做好宣传报道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校内各媒体深入实际,宣传报道好我校宪法日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发现和挖掘典型,突出活动亮点、突出教育特色,把宪法日学习教育活动不断引向深入。
  联系人:韩帅
  邮  箱:hanshuai@jlu.edu.cn
                                                党委宣传部
                                                  团  委
                                               2014年12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