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党发[2014]39号

各党工委,各基层党委(总支):
  《吉林大学2014年“践行核心价值观  共筑美丽中国梦”主题文艺展演活动实施方案》经2014年9月16日第十五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1. 2014年下半年各单位文艺活动安排情况汇总
    2. 各单位上报文艺展演遴选节目对口承办单位一览表


                                                          中共吉林大学委员会
                                                              2014年9月16日



          吉林大学2014年“践行核心价值观  共筑美丽中国梦”主题文艺展演活动实施方案

  吉林大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紧紧围绕学校中长期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各项任务,全面贯彻“文化荣校”战略,传承吉大精神,凝聚师生力量,提升文化软实力以推进学校内涵式发展;弘扬时代主旋律, 树立校园新风尚,引导师生为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的伟大“中国梦”而不懈奋斗,为实现“教育梦”和“吉大梦”助力添彩。
  一、活动主题
  践行核心价值观  共筑美丽中国梦
  二、活动时间
  2014年7月—12月
  三、活动意义
  主题文艺展演活动以“庆祝建国65周年”为契机,以“夯实文化荣校战略,传承弘扬吉大精神”为宗旨,努力营造校园群众性文化活动氛围,着力打造校园文化活动精品。引导广大师生深刻领会校园文化的内涵、全面把握“中国梦”的实质,求实创新、励志图强,用校训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吉大改革发展和祖国富强振兴作出自己的贡献。
  四、活动主办及协办单位
本次主题文艺展演活动由党委宣传部负责统筹部署,党办、校办、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后勤服务集团、保卫处负责协调配合,教育工会、校团委、医学部党工委、西区党工委、北区综合办公室、东区综合办公室、南湖综合办公室等7家单位负责组织承办,校内各单位积极参与。
  五、活动进程
  (一)宣传动员阶段:
  7月上旬,党委宣传部发布《关于上报吉林大学2014下半年预开展文艺活动情况的通知》,各党工委、综合办、基层党委(总支)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精心策划,积极准备。
  (二)准备实施阶段:
  本次主题文艺展演活动集中在9月—12月,校内各单位按原计划安排大型文艺演出及国家或地方文艺团体进校园的文艺活动。
7月下旬—9月初,各党工委、综合办、基层党委(总支)上报2014年下半年预开展的文艺活动情况,党委宣传部将申报单位上报的节目名称、节目种类、演出时间、演出地点、参演人员及人数、节目时长等情况进行汇总。
9月中旬—12月初,各校区由所在党工委、综合办(医学部党工委、西区党工委、北区综合办公室、东区综合办公室、南湖综合办公室)统筹安排各校区文艺活动,中心校区由教育工会、校团委负责组织文艺活动。各承办单位要在广泛开展群众文艺活动的基础上,组织选拔优秀节目参加年底迎新年文艺汇演。各承办单位要做好节目的筛选把关。要求至少推报教工类节目和学生类节目各一个。学校将成立文艺展演活动遴选小组,负责上报节目的筛选工作。
(三)大型汇演阶段
12月下旬,为突出本次主题文艺展演活动的重点和亮点,学校将举办迎新年大型文艺汇演,总结学校2014年工作,展望学校2015年发展。汇演阶段主要由教育工会和校团委负责组织实施。校级大型文艺汇演时间为2014年12月31日,汇演中将择优遴选各校区推报的教工和学生节目,并确保师生参与比例和节目质量。
六、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明确目标。各单位要将此次文艺展演活动作为学校文化建设的重要工作来抓,积极参与,全身心投入,通过文化交流和展示,达到全校师生凝心聚力、团结奋进的目的,体现吉大师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良好效果。
  (二)精选作品,保证效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动员全体师生员工参与到此次文化活动中来,挑选杰出作品,保证节目质量。节目类别可以采取多样化形式,包括:歌曲、舞蹈、合唱、歌伴舞、乐器演奏、语言类节目(诗歌朗诵、相声、小品、话剧、三句半)等。上报节目要求主题明确,力求新颖,突出特色,彰显活力。
  (三)加大宣传,增强认同。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媒体作用,着力做好核心价值观的培育践行,让全校师生了解学校快速发展态势,进一步认识文化建设在学校发展历程中承担的作用,达到文化建设人人参与,文化建设人人有责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