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
  为进一步调动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思想政治工作者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表彰在思想政治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个人,校党委决定开展吉林大学2011—2012年度思想政治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活动。具体评选办法如下:
  一、评选范围
  学校党政干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共青团干部、辅导员、班主任。全校评选50人左右。
二、评选条件
1.具有优良的政治思想品质,作风正派,群众威望高。
2.有较高的政治理论素养,熟悉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业务,能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做师生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在凝聚人心、繁荣文化、推进发展和创建和谐校园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3.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勇于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积极探索思想政治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积极组织、参与学校党委开展的教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创新活动,在加强和改进新时期思想政治工作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4.积极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理论研究,在2011—2012年度内至少公开发表过1篇思想政治教育论文(须为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
  5.在思想政治工作岗位上工作2年以上。
三、评选办法
1.评选工作在校党委的领导下进行,党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实施。
2.推荐工作以各基层党委 (总支、直属支部)为单位,各推荐1名候选人(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机关党委可各推荐3人;农学部党委可推荐7人)。
3.学校成立评选工作小组,在推荐、初审基础上评选出候选人,报学校党委审定,经公示无异议后在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第五届年会上进行表彰。
四、具体要求
1.各基层党委 (总支、直属支部)推荐的候选人须填写推荐表(见附件),并撰写2011—2012年工作业绩材料(2000字以内,第三人称)。另附发表论文复印件。
  2.请于11月30日前将推荐表和工作业绩材料报送党委宣传部(行政楼1016室),同时提交电子版。
  联系人:刘海涛
  联系电话:85167487
  电子邮箱:liu_ht@jlu.edu.cn
  附:《吉林大学2011-2012年思想政治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中共吉林大学委员会
                                                    2012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