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党发[2010]67号

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
  为进一步调动我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思想政治工作者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加强和改进我校思想政治工作,校党委决定从2010年开始,每两年一次开展“吉林大学思想政治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活动。本次评选“吉林大学2009—2010年思想政治工作先进个人”。具体评选办法如下:
  一、评选范围
学校党政干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共青团干部、辅导员、班主任。全校评选50人左右。
  二、评选条件
  1.努力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并用以指导工作实践;具有优良的政治思想品质,作风正派,群众威望高。
  2.有较高的政治理论素养,熟悉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业务。能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做师生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在解疑释惑、凝聚人心、推进发展、促进和谐和维护稳定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取得明显效果。
  3.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勇于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积极探索思想政治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在加强和改进新时期思想政治工作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4.积极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理论研究,近两年出版过思想政治教育类专著或在省级以上刊物至少发表过1篇思想政治教育论文。
  5.在思想政治工作岗位上工作2年以上。
  三、评选办法
  1.评选工作在校党委的领导下进行,党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实施。
  2.推荐工作以各基层党委 (总支、直属支部)为单位,各推荐1名候选人(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机关党委可各推荐3人;农学部党委可推荐7人)。
  3.学校成立评选工作小组,在推荐、初审基础上评选出候选人,报学校党委审定,经公示无异议后在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年会上进行表彰。
  四、具体要求
  1.各基层党委 (总支、直属支部)推荐的候选人须填写推荐表(见附件),并撰写2009—2010年工作业绩材料(2000字以内,第三人称)。另附发表论文复印件。
  2.请于11月30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党委宣传部(行政楼1016室),工作业绩材料需同时提交电子版。
  联系人:刘海涛
  联系电话:85167487
  电子邮箱:liu_ht@jlu.edu.cn
  附:《吉林大学2009—2010年思想政治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中共吉林大学委员会
                                                         2010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