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党发〔2010〕31号

  学校新闻宣传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新闻宣传工作,促进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提高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实现“凝聚人心、营造和谐,外树形象、展示吉大”的目的,推动学校快速和谐发展,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高度重视  提高认识
  1、要充分认识做好新时期新闻宣传工作的重要意义。新闻宣传工作是宣传先进、化解矛盾、凝聚力量和推动发展的重要手段。要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积极有效地运用舆论工具,充分发挥新闻宣传的舆论导向作用,不断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及时、全面、准确地宣传学校改革发展的一系列重大工作部署、措施和效果,营造有利于学校改革发展的良好氛围,推动学校又好又快发展。
  2、要进一步加强对新闻宣传工作的领导。新闻宣传工作政治性、政策性、综合性强,统一协调、坚持程序、规范操作是做好新闻宣传的必然要求。要建立健全新闻宣传工作机制,配齐人员,确保专项经费投入,保证有必要的人员、经费和设备开展新闻宣传工作,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委宣传部主管、职能部门分工负责,基层党委密切配合,师生参与、广大校友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新闻宣传工作机制。要成立新闻宣传工作协调小组,担负起统一协调学校对内对外宣传的责任。新闻中心要整体协调全校对外宣传的工作资源和信息资源。成立吉林大学对外宣传咨询委员会,加强信息沟通和咨询指导,协助学校做好对外形象设计和宣传报道工作。
  3、要进一步提高新闻宣传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新闻宣传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既表现在新闻宣传的内容和数量上,也体现在新闻宣传工作取得的实际效果上。要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和“贴近实际、贴近工作、贴近师生”的要求,在充分利用好现有的校报、电视、网络等载体积极扩大新闻宣传工作的覆盖面,丰富新闻宣传的内容的同时,不断改进新闻宣传的手段,创新新闻宣传的形式。
  4、要充分依靠各方面力量,形成合力,推进新闻宣传工作的深入开展。要加强与上级有关单位和部门的沟通,积极争取对新闻宣传工作的支持、指导;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协调,积极争取媒体对学校工作和情况的了解,支持配合新闻宣传工作的开展;要充分调动海内外校友的力量,加强信息沟通和咨询指导,协助学校做好对外形象设计和宣传报道工作;要进一步加强校内各部门之间的联系,互通信息,建立与各部门之间相互协调、运转高效的新闻宣传工作联动机制。
  二、坚持原则  把握重点
  5、要坚持新闻宣传的“六项”原则。即要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的原则,坚持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服务大局的原则,坚持贴近不同层面受众的原则,坚持客观准确、用事实说话的原则,坚持生动、全面、及时、讲究实效的原则,坚持整体策划,分类指导,责任共担的原则,创新新闻宣传工作的方式方法。
  6、要明确新闻宣传的工作内容。新闻宣传分对内、对外两个部分。对内宣传,要着力提高引导校园舆论的能力,掌握舆论宣传的主动权,加强校报、广播站、电视台、新闻网等舆论阵地建设,唱响主旋律,把握主动权,打好主攻战。校园媒体必须确保 "忠诚"本色,要坚持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不断强化社会主义主流意识形态在学校的主导地位。对外宣传,要突出反映学校的办学优势和发展特色,从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队伍建设、开放合作、社会服务、党的建设以及建设高水平研究型大学、构建和谐吉大的大局出发,对教学改革、科研成果、师资队伍、学术成就、吉大精神、吉大故事、典型事迹、校友业绩、学校标识、校园建设等方面通过社会媒体进行宣传。
  7、要明确新闻宣传的工作重点。根据学校工作的特点和实际,新闻宣传工作的重点是:学校党委和行政的方针、政策、决策、措施和重要工作;学校制定实施的重要规章制度;学校改革发展的情况、取得的成效、成果等;学校教学、科研、师资队伍建设、学科建设、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的成效及成果;学校师生员工中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学校举行重要活动或会议的有关情况;学校师生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学校内突发的公共事件、灾害及处置情况;对新闻媒体有关报道的回应和澄清;需要宣传报道的其他事项。要大力做好反映学校实力和影响力的重大教学改革举措、创新性科研成果、重大科学发现、重大成果转化、知识创新、理论创新、学科优势、学术大师、优秀学生、杰出校友及招生就业等方面的宣传,凝聚师生力量,维护和提高我校学术地位和社会声望,重树我校良好的社会形象。
  三、强化措施  拓展渠道
  8、要根据工作需要,采取不同形式做好新闻宣传工作。对外新闻宣传工作主要是在相关电视台、网站、广播、报纸、杂志、刊物上发布学校新闻信息和接受新闻媒体的采访和专访。同时,要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情况通报会、散发新闻稿等其他新闻宣传形式,以学校新闻发言人的名义发布学校新闻公报、声明、谈话,答复记者的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询问,通过宣传栏、网络、电子显示屏等宣传媒介宣传介绍学校相关信息等,全面、准确、客观、及时、高效地做好新闻宣传工作。
  9、要切实加强网络新闻宣传和管理工作。要积极适应媒体变化,进一步发挥好学校现有网络和各部门网站、网页在学校新闻宣传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不断加强校内现有网页、网站的建设和管理,及时更新内容,大力宣传学校工作的主旋律,不断提高学校现有网页、网站在师生中的点击率和在社会上的影响力。要与新华网、人民网、新浪网、搜狐网等国内各大门户网站建立长期联系,及时跟踪、分析校内外相关网站对学校的宣传报道情况,加强网上正面舆论引导。要针对网上负面和不实报道,及时澄清并协调有关网站删除或改正,努力掌握网络新闻宣传的主动权。
  10、做好国际合作与交流中的对外宣传。通过学校主页(英文版)、境内外知名媒体,对学校重大的、有影响的国际合作与交流活动进行立体式、多角度、全方位地宣传,努力达到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提升学校品牌的作用。通过组织出访、参会、考察、参展等机会宣传学校的优势与特点,让外界更多地了解吉大。通过积极跟踪高水平的国际论坛、高水平的国际会议和授予国际知名人士名誉学衔等活动,扩大学校的国际影响。
  四、健全制度  规范宣传
  11、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化建设,确保新闻宣传工作规范、有序开展。要制定并完善对内对外宣传工作规范。校报、电视台和新闻网要制定、完善《吉林大学报》、《吉大新闻》和学校主页(www.jlu.edu.cn)要闻和重要活动的出版、制作和信息发布规则,统一、规范对内对外宣传工作流程。要建立有序的信息发布机制。完善学校新闻发言人制度,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应通知新闻宣传部门负责人列席参加,适时召开学校新闻发布会,学校的重大活动、重要决策、重要成果由学校新闻发言人统一对外发布。要完善突发事件的告知制度。各类突发事件发生后,相关部门要在第一时间告知党委宣传部,由党委宣传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对外发布消息,尽量避免失实消息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要完善新闻通气会制度。要做好重要决策出台前的新闻通气工作,掌握引导舆论的主动权,拟对外公布的文件、重要信息、重大活动等情况需提前报宣传部,各职能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宣传部的沟通与联系,积极配合,共同做好新闻宣传工作。要建立各类宣传事项的审核制度。对内宣传中,各单位要明确审核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审核把关。对外宣传中,一般性消息报道由党委宣传部会同有关部门予以审核,凡是涉及学校声誉形象、重大事件和各种敏感问题的采访、报道以及新闻发布等工作,都要经由相关部门的主管领导审核,党委宣传部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具体实施。要建立舆情分析制度。加强对宣传工作的研究,提高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技术性、战略性和社会影响力。
  12、要严格新闻宣传报道程序。凡涉及学校和各单位开展的重大活动和本单位领导的采访,由校党委宣传部协调落实;各职能部门具有一定影响的政策、会议和重大活动需要宣传报道时,宣传内容、活动安排和相关文字材料均需部门负责人审核和分管领导审定,并提前报宣传部协调落实。各职能部门开展工作和活动情况,需做统一报道的,应由所在职能部门撰写新闻通稿,经部门负责人审定后,由宣传部负责联系记者播发通稿。
  13、要严肃新闻宣传工作纪律。涉及党和国家内政、外交和学校重大决策的对外宣传,未经党委宣传部同意和安排,各单位、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接受境内外媒体采访;涉及各单位决策、事件的新闻报道,原则上由本单位负责人或新闻发言人接受采访。属职能部门业务范围内的新闻报道,原则上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或责任人接受采访。接受采访时,必须坚持原则,把握尺度,严格按照已出台的政策回答问题,对尚未出台的政策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发布。凡涉密的采访内容必须经主管校领导同意方可对外发布。对不按规定拒绝新闻媒体采访或违规宣传,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处理并追究领导责任。
  14、要高度重视和做好校内突发事件、事故信息的新闻报道工作。对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要遵循“二十四字方针”,即区分情况、分类处理;讲究方式、注重效果;遵守纪律、严格把关。各单位各部门如果遇到各种重大突发事件或事故,必须及时、客观向学校党委宣传部报告。党委宣传部接到报告后,就如何对外发布该消息进行研究,并报请主管校领导批准后,向校内相关人员通报事件、事故情况及处理措施、处理程序以及信息发布的要求和注意事项。事件、事故发生单位和部门必须按照学校党委的指示进行处理和对外发布相关信息,不得擅自处置和对外发布信息。如果需要召开新闻发布会,则由学校党委宣传部会同相关单位进行研究并报请主管宣传领导批准后,学校党委宣传部和相关单位共同主持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由事件、事故发生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担任或由校领导确定。
  五、完善队伍  强化保障
  15、要进一步加强新闻宣传队伍建设。党委宣传部要加强自身队伍的思想、能力和素质的提高,自觉成为宣传工作的核心力量。各职能部门和各基层党委应由一名领导同志负责对内对外宣传工作,并指定专人为新闻信息员。各单位新闻信息员要及时、准确、客观地向宣传部门提供本单位的最新信息。党委宣传部要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开展新闻宣传知识的学习、研究和培训,不断提高新闻宣传的质量和水平,提高宣传队伍的业务能力。
  16、要落实新闻宣传奖励制度。要评选表彰年度学校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要鼓励和表彰在学校新闻宣传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新闻工作者,进一步调动其关心学校新闻宣传工作、参与学校新闻宣传的积极性,充分发挥新闻宣传和舆论监督的作用,为学校的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有力的舆论支持,更好地为学校事业改革发展服务。
  17、建立对内对外宣传保障体系。学校应加大对宣传工作的投入,满足组织各项宣传活动的需要。学校和各单位、部门要在编制、设备和经费等方面给予宣传工作专项支持。按照责任分担的原则,涉及全校性的对外宣传工作,党委宣传部负责策划与联络,经费由学校列入预算,专项支出;涉及单位、部门的专项对外宣传工作,遵循“各单位出新闻、出经费”的原则,落实宣传经费。

                                                     中共吉林大学委员会
                                                       201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