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高校工委、精神文明办组成评审小组即将来我校检查,为全面展示我校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请还没有提供材料的各单位速将材料交宣传部。 
  联系人:姜  鑫    联系电话:5167487 
  所需内容:
  1、获奖照片:2003年10月至2004年10月期间,我校和各学院、各部门受校外各级各类表扬、表彰、奖励情况(不包括个人)的有关文件、证书、报刊、奖状、奖牌、奖旗、奖杯等等。宣传部负责拍照存档(原件退回),也可交照片(4寸彩照)。
  2、总结材料:2003年10月至2004年10月期间,各相关部门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所作的工作总结。[ 组织部(党建工作)、 教务处(教学工作及成果、教书育人情况)、科技处(科研成果及转化、为地方经济服务方面)、团委(“三下乡”活动、校园文化建设)、学生处(“讲文明、树新风”、“四文明、两优秀”方面)、后勤(加强软环境建设、食堂管理、校园绿化、文明楼院方面)
  3、文件材料:2003年10月至2004年10月期间,以下五个方面中,各单位已经下发的各种计划、总结、通知、方案、决定、文件、规定、成果等相关材料,有原件(红头)请交原件(检查结束返回原单位)、没有原件的交复印件。
  (1)党建工作:领导班子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党风建设、群团工作、纪检工作和党务队伍建设等。(党办、组织部、纪检办提供)
  (2)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理论学习、学生教育和管理、“三育人”工作、校园文化建设、军民共建设、学生四文明、两优秀”竞赛活动等。(宣传部、学生处、团委、保卫处提供)
  (3)教育和科研工作:相关政策、教学、科研成果(教务处、科研处、社科处提供)
  (4)行政、后勤服务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食堂管理、环境卫生、安全保卫、防火工作等。(后勤集团、保卫处提供)
  (5)科教兴市、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贡献情况:人才培养、成果转让、智力和物力支持以及社区服务等情况。(教务处、产业处、后勤管理处提供)
                            党委宣传部
                           200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