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2003年度长春“高校文明杯”竞赛活动、“讲文明、树新风”创校园文明系列评比活动即将开始,市高校工委组成的评审小组将通过听、查、验、测的方法进行严格打分、验收。为全面展示一年来我校在各方面所作的工作,请各单位提供以下材料:
  1、2002年10月至2003年10月期间,我校和各学院、各部门受校外各级各类表扬、表彰奖励情况(不包括个人)的有关登记表、奖状、证书、奖牌、报刊、协议等等。宣传部负责拍照留存(原件退回)。也可直接交照片(4寸彩照)。
  2、2002年10月至2003年10月期间,各单位有关我校以下五个方面的文件材料:
  (1)党建工作:包括领导班子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群团工作、统战工作、纪检工作和党务队伍建设等。(党办、组织部、统战部、纪检办提供)
  (2)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包括理论学习、学生教育和管理、“三育人”工作、校园建设、军民共建设、学生四文明、两优秀”竞赛活动等。(宣传部、学生处、团委、保卫处提供)
  (3)教育和科研工作:相关政策、教学、科研成果(教务处、科研处、社科处提供)
  (4)行政、后勤服务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包括食堂管理、环境卫生、安全保卫、防火工作等。(后勤集团、保卫处提供)
  (5)科教兴市、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贡献情况:包括人才培养、成果转让、智力和物力支持以及社区服务等情况。(教务处、产业处、后勤管理处提供)
3、总结材料:2002年10月至2003年10月期间,各相关部门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所作工作的总结材料。[ 组织部(党建工作)、 教务处(教学工作、成果)、科技处(科研成果)、团委、学生处(“讲文明、树新风”、“四文明、两优秀”“三下乡”活动等)、后勤(食堂管理、校园绿化、文明楼院等)、保卫处(综合治理、军民共建等)]
以上材料请于11月1日前交宣传部。
联系人:姜   鑫
电  话:5167487
地  点:行政楼1010室

                             
                                党委宣传部
                              2003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