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2003年度长春“高校文明杯”竞赛活动、“讲文明、树新风”创校园文明系列评比活动已经开始,市评审小组将在12月4日到我校检查、验收。为全面展示一年来我校在各方面所作的工作,请各单位尽快提供以下材料:
  1、2002年10月至2003年10月期间,我校和各学院、各部门受校外各级各类表扬 、表彰奖励情况(不包括个人)的有关登记表、奖状、证书、奖牌、报刊、协议等等。宣传部负责拍照留存(原件退回)。也可直接交照片(4寸彩照)。
  2、2002年10月至2003年10月期间,各单位有关我校以下五个方面的文件材料: 
  (1)党建工作:包括领导班子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群团工作 、统战工作、纪检工作和党务队伍建设等。(党办、组织部、统战部、纪检办提供 )
  (2)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包括理论学习、学生教育和管理、“三育人”工作、校园建设、军民共建设、学生四文明、两优秀”竞赛活动等。(宣传部、学生处、团委、保卫处提供)
  (3)教学和科研工作:相关政策、教学、科研成果(教务处、科研处、社科处 提供)
  (4)行政、后勤服务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包括食堂管理、环境卫生、安全保卫、防火工作等。(后勤集团、保卫处提供)
  (5)科教兴市、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贡献情况:包括人才培养、成果转让、智力和物力支持以及社区服务等情况。(教务处、产业处、后勤管理处提供)
以上材料请于11月30日前交宣传部。
 联系人:姜   鑫
 电  话:5167487
 地  点:行政楼1010室


                         
                          党委宣传部
                        200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