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11月27日,我校某单位主页擅自开设的论坛上出现了一则有害信息,引起省市有关部门的重视;12月17日,我校另一部门工作主页信息反馈留言板上,也出现了一则有害信息,给学校造成了不良影响。这两则有害信息的出现,说明不法分子利用网络途径进行恶意破坏行径依然猖獗,也反映出我校一些单位对网络信息管理上存在疏漏,应引起各部门的高度重视。
随着网络建设的普及,校园网信息安全管理问题日益突出。学校先后发布了《吉林大学BBS信息安全管理条例》、《关于禁止擅自开设电子公告栏(BBS)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加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禁止擅自开设电子公告栏(BBS、留言版、论坛)。
希望校内各部门、各单位及时吸取教训,高度重视网络信息安全管理,指派专人及时处理网上信息,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如再出现此类有害信息,学校将追究有关单位领导的责任。
                  
                 校园网信息工作领导小组
                      2003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