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为保证学校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和权威性,维护抗击非典的非常时期学校的稳定,避免不实信息广泛流传影响学校声誉、干扰学校工作,现重申:除第一、第二、第三临床医院和口腔医院外,校内其他各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接受新闻媒体涉及学校工作内容的采访,如需要对外发布信息或接受采访,必须征得党委宣传部同意,在宣传部的指导下安排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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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委宣传部
200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