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委(总支)、直属支部:
  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明确了新时期党的作风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目标、主要任务和重要措施,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纲领性文件。认真、深入地学习《决定》精神,对深化学习、贯彻和落实江泽民“七一”讲话精神具有重要意义,对推进学校各项工作和事业的发展,促进我校实质性融合,加强学校党建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具有实际意义。现就学习安排通知如下:
  一、校、院两级党委理论中心组要以学习《决定》为主要内容开展一次学习活动。
  二、校党委宣传部将邀请有关领导、专家学者为中层干部做一次学习辅导报告。
  三、各党委(总支)、直属支部要组织党员干部,结合中层干部的辅导报告开展一次学习讨论,进一步深化学习《决定》内容。
  四、各学生工作部门要结合学生党员的实际,充分利用讨论会、演讲会、班会等多种形式在学生党员中有针对性的开展学习活动。
  五、在学习过程中要注意搞好几个结合。要把学习《决定》与学习江泽民“七一”讲话结合起来;要把学习《决定》与落实我校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若干规定结合起来,要把学习《决定》与本部门、本单位和个人工作实际结合起来。
  六、各党委(总支)、直属支部要高度重视对《决定》的学习,对本单位的学习要有布置有检查,要落到实处。学校将适时组织有关部门了解检查学习情况。请各党委(总支)、直属支部11月初将学习情况报校党委宣传部。
  各党委要以学习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为契机,深化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切实抓好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建设,学习要见实效,要有新面貌,从而把我校党的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二○○一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