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为了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全面落实“四五”普法“三五”依法治市规划,实现“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目标,检验本年度全市法律宣传教育成果,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在全市范围内进行本年度普法考试。现将我校参加全市考试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全校师生员工
  二、考试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4、长春市水资源管理条例;
  5、长春市档案征集条例;
  参考教材为2001年法制宣传教育读本,由宣传部提供。
  三、考试时间:12月5日下午
  四、考试办法 
  1、考试采取开卷形式进行。
  2、宣传部12月5日前将考卷送到各学院、各部门。
  3、各学院、各部门于12月7日前将考卷送回宣传部
  五、几点要求
  1、各学院、各部门要加强对普法考试工作的领导,指定专人负责,切实组织好本学院、本部门的考务工作。
  2、考试要求一人一卷,不许代替答卷。
  3、考试要按时进行,不得推迟。
  联系电话:5167488 5167487
                                党委宣传部
                              2001 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