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上午,党委宣传部党支部开展集体学习,党支部书记李洪明以“做一名遵守纪律的共产党员”为题,讲授专题党课。
李洪明指出,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意识形态方面进一步完善了对党员信仰宗教、个人搞迷信活动行为的处理处分规定;在“四风”方面完善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的处分规定;在处分方面,处分对象不再限定于党员领导干部,体现出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决心;在责任方面,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对于到任前已经存在且属于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切实负责,不得消极回避、推卸责任。
李洪明强调,全体党员同志必须把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把严守纪律规矩从三个方面落实:一是要严明政治纪律,政治纪律在保障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中处于的核心地位,全体党员要遵守政治纪律,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二是要加强纪律修养,组织纪律能够强化党的组织系统和提高党的战斗力,全体党员要以一颗敬畏之心对待党纪国法,修心养性;三是要落实工作纪律,党委宣传部应当彻底贯彻落实请假制度、部务会会议制度、财经制度和安全制度,确保党员行为符合党的要求。
会后,大家纷纷表示,强党纪是提升宣传部的建设质量和效率的关键,全体党员坚持以德立身,践行《条例》中的各项规定,今后,在平凡的工作和日常生活中,遵守党的纪律,执行党的决定,树立党的形象,争做一个高尚的、纯粹的、有道德的、有益于人民的共产党员。
党委宣传部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