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制办学原则
“七年一贯,本硕融通,加强基础,注重素质,整体优化,面向临床”。
◇七年制评估的20字方针
“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
◇本次评估的背景与宗旨
七年制医学高等教育,是1988年付诸实施的长学制医学教育的新模式。1995年原国家教委高教司和国务院学位办公室委托全国高等医学教育学会,对首批试办七年制的15所医学院校进行了评估,认定创办七年制是成功的。
自1999年高等院校体制改革以来,有一批开办七年制的医学院校与综合大学合并,将办学定位于长学制医学教育层次上;办学规模迅速扩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布了医学专业学位的有关规定等。对七年制的办学定位、办学思想和管理体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本次评估的宗旨是贯彻“面向世界,面向未来,面向现代化”的办学思想,检验七年制“七年一贯,本硕融通,加强基础,注重素质,整体优化,面向临床”培养原则的落实情况,加强教学建设,保证培养质量,促进七年制高等医学教育的健康发展。
◇评估的性质
1.评估由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办委托全国高等医学教育学会专家进行评估,故属于国家级评估。
2.该评估不仅是对七年制这一办学层次的评估,更主要的是对整个医学教育尤其是综合大学中医学教育办学质量的总体评估。
◇本次针对评估吉林大学提出的“三个事关”
“事关吉林大学的形象,事关吉林大学教职员工的信心与凝聚力,事关吉林大学医学教育事业的发展和前途”。
◇评估指标体系
七年制教育教学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共有9项一级指标和27项二级指标构成:
(一)办学思想与定位
1、七年制办学指导思想  2、学校对七年制医学教育的领导与举措 
(二)教学改革
3、培养计划改革    4、教学方法改革  5、现代教育技术
(三)教学管理
6、教学管理制度与教学管理队伍建设 7、教学质量保证 8、临床教学与学位管理    
9、管理手段现代化
(四)教师队伍 10、师资队伍状况11、高级职称教师授课比例12、青年教师建设
(五)教学条件 13、附属医院及床位 14、临床医学硕士学位布点 15、教学经费投入
 16、实验教学条件 17、教学基础设施
(六)实践教学 18、实验课教学 19、实习课教学
(七)学风建设 20、教师风范 21、学生风尚 22、校园文化氛围
(八)教学质量 23、理论知识测试 24、临床能力测试 25、科研设计与学位论文 26、思想道德和身心素质
(九)办学特色 27、办学特色
注:凡是有下划线的项目均为核心评价指标
◇吉林大学迎评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吴博达
副组长:李玉林  赵  继
成员:陈  密  刘新荣  王德顺  徐学纯   李春雷  柳  军 黄  起  李云鹤  
杨世杰   李有柱  慕德林   赵吉生  宝成关 潘云泽 王德民  张晶莹   周晓岩  
◇吉林大学迎评工作小组
组长:赵  继
组员:周晓岩   李凡  路来金  邵国光  谷树岩  沈秀丽 徐一平
◇吉林大学迎评专家小组
组  长: 乐  杰
成  员: 迟宝荣  何尔斯泰  李荷莲 鲁继荣  张淑芹 洪  敏  王有德    关文曾 王江滨  黄  瑾  董均树  马忠森    高长滨

◇吉林大学七年制评估工作总体要求
1、七年制教学工作评估是我校目前医学教育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各个单位要从"事关吉林大学的形象,事关吉林大学教职员工的信心与凝聚力,事关吉林大学医学教育的发展和前途"的高度来对待这项工作,把它作为"形象工程"、"信心工程"、"前途工程"来抓。
2、各有关单位对此次迎评工作要"高度重视,责任到人",并根据本单位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迎评工作方案,要将迎评工作与推进日常教学改革、教学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紧密结合起来。
3、对于在迎评准备工作及教育部评估期间表现突出的学院、学系、教研室、教师和学生,学校将给予奖励;评估过程中表现不合格的单位和个人,两年内不得参加各级、各类先进的评比,情节严重者,学校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七年制教育教学工作的评估步骤是:
1、评估由教育部领导,委托全国高等医学教育学会制定评估方案,报教育部批准后组织专家实施。
2、评估以抽查形式分批进行。
3、教育部于评估前2个月通知有关学校,在此期间被评学校准备好自评材料与软盘,并于实地考察评估前2周呈报教育部[自评材料包括:自评报告、学校规划、教学状态数据表自评报告内容应包括:学校基本情况,近期进行教学改革与建设的进展情况与成果、特色,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对策,自评结果。
4、全国高等医学教育学会组建评估专家组,专家组人数为10—12人,由教育管理专家、有关医学专家和医学教育研究专家等组成,具体人选报教育部批准。
5、评估专家组进校考察、评估时间不超过一周;在此期间,专家组首先要认真听取学校的自评报告,然后,通过现场考察、抽样测试、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复核学校提供的背景材料等活动,收集评估所需客观信息,据此对学校进行全面评估。
6、评估结束时,专家组应向学校反馈评估意见,同时撰写向教育部呈交的评估报告,提出评估结论建议。
◇评估的结论与标准
评估结论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级,其中:
1、优秀标准为:10项核心指标必须全部达到B级以上,其中A级≥8项;17项一般指标必须全部达到C级以上,且其中A级≥12项,C级≤4项;
2、良好标准为:核心指标必须全部达到C级以上,其中B级以上≥7项,再其中A级≥5项;一般指标必须有15项达到C级以上,且其中A级≥11项;
3、合格标准为:10项核心指标中8项达到C级及以上,其中B级≥6项,再其中A级≥3项;17项一般指标必须有12项达到C级以上,且其中A级≥9项;
4、不合格标准为:低于以上合格标准者。
◇评估结论的处理
1、专家组评估结论建议报全国高等医学教育学会审议通过后,报教育部审核;
2、教育部将批准通过的评估结论,及时通报学校,并以适当方式由教育媒体向社会公布;
3、学校如对评估结论有不同意见,可在接到评估结论一个月内,向教育部高教司提出申述,高教司可委托普通高等医学教育评估专家组织受理申述,并对评估结论进行复议,并将结果报教育部复审。教育部再将复审结果通知学校。
4、评估结论实行有效期制,有效期一般为7年。
◇吉林大学七年制办学特色
1、加强素质教育,重新构建临床医学专业课程体系。
2、整合教育资源,坚持走文、理、医相结合的道路。
3、加强创新能力培养,坚持基础阶段的科研能力训练。
◇我校自何时开办医学七年制教育
我校自1988年开办医学七年制教育
◇我校医学七年制在校生人数
我校医学七年制在校生人数为795人
◇我校医学七年制毕业人数
我校医学七年制毕业人数为222人
◇我校医学七年制毕业学生就业率
我校医学七年制毕业学生一次就业率为100%
◇七年制高等医学教育教学如何建立有效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
建立有效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保证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教学质量的提高。各学院要逐步建立健全各种监控机制和相关制度,如管理干部听课制度,教学大检查制度,校院督学员教学检查制度、学生评价教师教学效果制度、学生住处反馈制度、教学质量一票否决制度等,以激励和规范教师的教学行为,使之全身心的投入到七年制高等医学教育工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