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宣传部部务会规程
第一条 为充分发扬民主,践行群众路线,为使党委宣传部的各项工作在干部群众中得到广泛共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部务会是党委宣传部民主协商平台,主要职责是听取部长办公会的工作报告,包括党委宣传部的年度工作总结、年度财务预算及每个学期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需要部长办公会报告的事项;审议党委宣传部的年度工作计划、各项规章制度和其它需要部务会审议的事项等。
第三条 参加部务会的人员为党委宣传部全体人员,包括校聘和部聘的工作人员。
第四条 部务会由部长办公会决定召开,由部长或部长指派副部长召集和主持。
第五条 部务会议程由部长办公会决定,任何人无权决定增加或减少部务会议程。
第六条 部务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部长办公会可随时决定召开。
第七条 部务会由综合科负责记录,每次会议须经部长审阅签字后归档,年底汇总成册。
第八条 本规程自部务会通过之日起实施,由部长办公会负责解释。